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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职称初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马鞍山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暂行办法》(马人社秘〔2019〕97号)(附件1)规定,结合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职称初定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职称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

与本市(不含县、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初定条件

申报人员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的人员。

1、中专或大学专科(含中专升大专连读)毕业后,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含专升本连读)毕业后,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注:“五大”毕业生和其他各类成人教育毕业生不属认定范围。对国家或省已经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或已经取得过职称的,不能再进行认定。

提示:关于认定时限,马人社秘〔2010〕158号文件第八条作了相应规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在符合认定条件后3年内办理相关认定手续。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马人社秘〔2015〕181号)中明确,可暂按以下执行:“对由于因客观因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认定手续的,可放宽认定时限要求”。

二、初定材料

1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2、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须完成最近一期(专科两期)公需科目培训并合格。

3、报到证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4、所在单位考核公示证明。

5、《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附件2)一份。

6、《存档证明》(如申报人员档案在本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保管,无需提供;如申报人员档案不在本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保管,需提供。)。

7、《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附件3)(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填写)。

三、初定流程

2025年职称初定工作采取纸质材料线下报送,经本人申报,用人单位、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备案。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办理。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提出职称初定申请,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初定材料。

2、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填报的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查,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推荐公示后,统一报送至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3、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下载电子证书。初定通过人员可在安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上,下载电子证书。

5、相关材料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在职称初定工作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将申请认定相关材料统一归入个人人事档案保存。

四、初定时间

请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将相关职称初定材料报送至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707室,逾期不予办理,咨询电话0555—8880258。




                            马鞍山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马鞍山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暂行办法

附件2:职称初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doc

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