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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务人员(劳务派遣制)招录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量:5519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司法警务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制)。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仅限男性(从事工作需加班),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马鞍山市常住户口;
  7、退役军人、党员报考条件适当放宽。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
  四、薪酬待遇
  参照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务人员(劳务派遣制)待遇确定薪酬。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门值班室<马鞍山市雨山东路222号>)。
  报考人员下载(附件)《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务人员报考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务人员报考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1寸免冠照片一并提交。
  4、资格复审:报名结束,由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
1、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纵跳摸高、4*10m折返跑、1000m跑。面试。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者依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15]1号)、《安徽省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市中级法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备用人员名单,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对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举报或者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统一合同文本,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如已聘用人员1年内主动放弃聘用或被解聘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考察合格的备用人员范围内按成绩依次递补。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2370108、0555-2370048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务人员报考登记表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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