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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4.03.18       浏览量:6866
我国将严格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为健全国家职业标准体系,推广"学历文凭+职业证书"并重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1年8月3日批准实施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
北京东方学府期教育公司和南京学府教育培训中心强强联合以其北京专家亲临授课、试题把握精准、通过率高等优势推出人力资源管理系列课程。本课程是基于国家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而开发的培训课程,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获得任职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共设四个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本期与马鞍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推出人力资源管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考前辅导及代办考试报名。

三级入学条件
o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
o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o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o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课程设置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作要求》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基础知识》包括:劳动法、劳动保障政策、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劳动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及写作知识
三、《常用劳动法律手册》
四、《职业道德》
课程特点
系统化管理知识、专业化管理能力
建立遍布本地区的高层次人际网络
人性化培训服务、科学化教学模块
师资教材
培训师资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的教授、人力资源专家、职业经理人。
专家委员会资深专家教授串讲
参与教材编写《职业资格考试指南》的主编安鸿章、时勘老师提供技术支持。
培训教材采用劳动部指定0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
培训时间:4月10日起周末及双休日 共计120课时
收费标准:鉴定费264元 教材费160元 报名费50元 培训费1600元(与南京点同师资授课,培训费低于南京近1/4)
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学历证明复印件、执业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二寸黑白照片三张
报名及培训地点:马鞍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湖东南路156号)
咨询电话:0555-2366882 2366868 2366849 025-847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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